日前,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函》(国科火字[2021]144号)中,扎煤公司榜上有名,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两年来首家取得该资质的煤炭企业,标志着扎煤公司正式迈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。
扎煤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,强化科技引领,培育创造新技术、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主力军,同时为满足绿色矿山建设要求,促进公司全方位发展,决定申报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。为了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顺利完成,该公司成立专题工作组,认真梳理三年来科研项目及专利成果共82项,分类归集产生的研发费用,2018、2019、2020三个年度的科技研发费用总额近3.1亿元,占三年公司总收入的3.05%。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完成全部基础资料的整理,内蒙古欣洋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协助完成申报工作,通过满洲里市科技局申报至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。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领域倒查20年专项整治大环境影响下,经过省级评审、国家四部委评审通过,准予授予扎煤公司为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。
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,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,将有效地提高该公司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;重视科技研发,提高核心竞争力,将引导该公司调整产业结构,走自主创新、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,能够激发出该公司自主创新热情;提高科技创新能力,不仅为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保障,还极大地树立了企业良好品牌形象,彰显了企业较高的创新水平和较强的竞争实力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将在税率优惠、科技研发、产学研合等方面充分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,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25%降为15%,为该公司下一步加快自主创新、加大科研投入、加强高技术人才培养,筑牢新技术创新体系奠定坚实基础,为全面助力该公司“十四五”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。
(通讯员:郭洁 于金龙)